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教育部補助款 發放通知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育部補助中華民國籍學生之學費補助款及平安保險補助款已核撥。
自 112.01.07(六 )起,家長可 親自到總務處出納組領取 ( 請攜帶身分證件);亦可授權中、小學學生或親友到出納組代領 ( 請攜帶領取授權書,並請代領人攜帶個人證件或學生證予出納組確認 ) 。
謝謝!
親友代領授權書檔案
學生代領授權書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