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欲參加投標廠商,應於
112
年
09
月
11
日
16:00
前,將下列各項資料送
胡志明市臺灣學校總務處
(
Lo S3,Khu A,Do Thi Moi,Nam TP,P.Tan
Phu,Q.7,TP.HCM
),若逾時以棄權論,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1、
報價單,內容請分項說明,並應含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附件
1
)。
2、
已蓋妥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已蓋妥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之「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附件
2
)。
4、
本校供應商審查表(附件
3
)。
5、已蓋妥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之「選擇簽約對象個人資料風險評估聲明書」(附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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